——由网剧《摇滚狂花》说开去
虽然我从小学就听摇滚乐,之后玩过乐队,做过摇滚记者和乐评人,但是,至今我也无法回答到底什么才是“摇滚”。
当然,你可以说“摇滚(Rock‘n’Roll)”是一种音乐类型:美国音乐家比尔·哈利(Bill Haley,1925 ~1981)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录制了歌曲《整日摇滚(Rock Around the Clock)》,凭借这首歌,他被称为“摇滚乐之父”。其后的几十年,摇滚乐逐渐朝着重(Heavy),快(Speed),噪(Noise)的方向急速发展,且一骑绝尘,到今日早已成了现代音乐的半壁江山。
但是,凡事无绝对,中国最著名的重金属乐队“唐朝”,还创作出了《月梦》和《独上西楼》,柔情似水,深情婉约;而芬兰的组合Apocalyptica(天启/启示录),几个大老爷们却用几把大提琴拉出了重金属的气势恢宏;来自美国明尼苏达州的Low乐队,同样用吉他贝斯鼓三大件,玩出了阴冷低迷的——与“摇滚”概念不搭噶的音乐类型Slowcore(缓核);而鲍勃·迪伦(Bob Dylan)和莱昂纳多·科恩(Leonard Cohen)却用低沉缓慢的肉嗓子,木吉他,成为了万千摇滚乐队的偶像……
你也可以说“摇滚”是一种生活方式:比如大男人留着一头披肩长发或光头或鸡冠头或其他惊世骇俗的发型;脸上打洞,戴着什么带尖儿,带刺儿的,带棱的,带刃的,带绒绳的,带锁链儿的,带倒齿钩的,带峨嵋刺儿的各种饰品;身穿皮篓子,牛仔裤,法兰绒格子衬衫,Converse或Vans鞋是标配;个个晚睡晚起,黑白颠倒,熬夜大神,烟酒不分家,在高分贝的摇滚乐里彻夜狂欢;法克脏口是开场白……
但是,凡事无绝对,起源于美国80年代初期的Straight Edge(或者写为xXx,SE,SxE,或者sXe)文化运动,却是硬核(Hardcore)与朋克(Punk)文化里的一股清流,上述那些所谓的“摇滚生活方式”,在他们眼里都是糟粕。他们有规律的作息,专一的情感对象,他们拒绝酒精和烟草,更有甚者,拒绝咖啡、肉食、动物皮毛和贵重金属。活脱脱就是硬核朋克界的翩翩君子和圣人贤者。
你甚至还可以说“摇滚”是一种精神信仰:那是一种不畏强权,不轻易苟同一切既定答案,质疑一切真理的叛逆精神,崇尚真善美,厌恶假恶丑。崇尚爱与和平,厌恶战争。反对商业炒作,只愿在Underground世界里深耕。追求自由平等,梦想诗和远方……
但是,凡事无绝对,国外那些动辄身价数亿甚至数十亿的摇滚乐队,他们实际上用摇滚乐打造出一个个成熟的商业帝国。要知道,类似U2,metallica,滚石(The Rolling Stones)等级别的乐队,市值远超一些中型上市公司。对于这种乐队而言,所谓的“摇滚精神”只是商品上那个最耀眼的标签,仅仅是为商品增值而已。你跟他谈精神,他跟你谈票房;你跟他谈情怀,他跟你谈市值;你跟他谈信仰,他跟你谈存款……
那么问题来了,到底什么才是“摇滚”?
实际上,你对“摇滚”喜爱的越久,就发现它愈加难以定义。
但是,却总有那么几个头铁的导演和编剧非要啃啃这块硬骨头。
比如,1993年,张元导演的《北京杂种》;1994年,管虎导演的《头发乱了》;2001年,香港张婉婷导演的《北京乐与路》;2001年,张扬导演的《昨天》;2008年陆云飞导演的《果》;2013年,张内咸导演的《那些五脊六兽的日子》;2014年,卢庚戌导演的《怒放之青春再见》;2015年,谭华导演的《摇滚英雄》;2017年,大鹏导演的《缝纫机乐队》等等。
既然打着“摇滚电影”的便签,那么势必会吸引摇滚迷,但是绝大多数摇滚迷在看过这些电影之后,都不约而同地发出惊呼:“这跟摇滚有毛关系啊?!”“这哪儿摇滚了?!”
网剧《摇滚狂花》依旧难逃此厄运——
主人公彭莱是一个落魄的乐队主唱,乐队解散后,她决定远走美利坚,彻底离开这个伤心地。她远离了负心汉,队友,朋友……甚至——亲生女儿。在国外混不下去后,又灰溜溜地回来,带着美利坚带给的伤痕和落魄摇滚乐手的所有陋习。
这部剧最大的Bug就是,导演和编剧想当然的对“摇滚”加入了自己的理解,并且不断地将这种表面化的,符号化的,且非常消极的元素统统注入到彭莱的身上。以至于,到最后也无法搞清楚彭莱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由此想起了一个笑话——
儿子问爸爸:“什么是黑社会呀?”
爸爸:“你眼中的呢?”
儿子:“头发染成五颜六色,整天香烟不离手,有纹身,没事打一架,有事了可以叫很多兄弟来帮忙,整天照镜子,觉得自己很帅的那种人么?”
爸爸:“不是。”
儿子:“那是?”
爸爸:“穿着西装,打着领带,梳着背头,抽着雪茄,戴着金表,开着劳斯莱斯,宝马,大奔的人。”
儿子:“那我刚才说的那些是什么?”
爸爸:“那是沙雕!”
同理,每天烟不离手,脏话不离口,终日醉醺醺,枉顾亲情友情,没有责任感,大庭广众人来疯,与公序良俗为敌的人,并不是摇滚乐手,他们仅仅是摇滚乐界的跳梁小丑罢了。但是《摇滚狂花》里的彭莱,却是这样一个人。诚然,想吸引眼球就要惊世骇俗,不走寻常路,但是作为一部影视作品,有些功课还是需要做足才可以的。
“摇滚”这个题材,是个双刃剑,可以抓人眼球,吸引猎奇的目光;同时,它又是个烫手山芋,谁碰谁挨骂。都知道鬼很恐怖,但是谁画了鬼都会被人诟病画的假,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解,且坚信自己的才是对的,道理即在于此。
整部《摇滚狂花》,对于摇滚圈内人来讲,会认为它过于矫情,断章取义,管中窥豹,仅仅是将一些和摇滚有关的符号碎片进行了大量无序的堆砌而已,因为每个人都会说“反正我的圈子不是这样的。”
对于圈外人而言,他们只是看到了一个消极的圈子和几个消极的人,过着消极的生活而已。“摇滚”在他们眼里本就是洪水猛兽,本想通过这部片子重新认识摇滚乐,没成想,一个彭莱将摇滚那些负面印象夯的更加瓷实。
尽管导演用尽了各种手法,诸如回溯、蒙太奇、幻觉、想象、意象对话等手法来解释彭莱逃避责任,无脑犯浑,自相矛盾的合理性,但终究是枉然。原因很简单:无论你认为“摇滚”是音乐,是职业,是生活方式,是精神信仰,都无法改变你是“人”这个前提。
任何人,都没有理由和借口凌驾于生活之上。
你在生活中的任何一个角色,一个人设,都有相应的责任,都需要你去履行这些责任。私生活混乱,私德不堪,你的音乐再美好也是伪善的托辞。
“摇滚”不是逃避生活的借口,更不是带着虚妄的优越感俯视终生的理由!
聪明如辛爽,本就是摇滚圈的专业人士,他本可以轻松驾驭“摇滚”这个题材,但是,他却并未染指,是因为他明哲保身?还是他不自信?非也,事实上,辛爽早已经将“摇滚”的精髓融入到了他每一部作品里,这才是高手。
真正个高手是,只取精髓,不着皮毛。
正如姜文讽刺冯小刚的电影:“真正的高手是将葡萄酿成葡萄酒,而你只是将一堆葡萄榨了一瓶葡萄汁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