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到2025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46个重点城 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地级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建 成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粤港澳大湾 区、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文明试验区具备条件的县城基本 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鼓励其他地区积极提升垃圾分类和 处理设施覆盖水平。支持建制镇加快补齐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无 害化处理设施短板。
具体目标如下:
——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到2025年底,全国城市生活垃圾资 源化利用率达到60%左右。
——垃圾分类收运能力:到2025年底,全国生活垃圾分类收 运能力达到70万吨/日左右,基本满足地级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 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县城推进生活垃 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
——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到2025年底,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 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左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6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