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9月27日,新中国第一次授衔仪式在北京中南海怀仁堂隆重举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国家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正规化、现代化建设有了坚实的政治和物质基础。1955年2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条例确定后,全军军衔的评定工作随即展开。最后评的结果是:10名元帅,10名大将,75名上将,177名中将,802名少将。
1955年9月27日下午5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授衔授勋典礼在中南海怀仁堂隆重举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彭真,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的命令。随后,毛泽东主席将元帅军衔的命令状分别授予了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等10人。
与此同时,国务院还隆重举行了授予将官军衔仪式。国务院总理周恩来把将官军衔的命令状,一一授予了粟裕等在京将官。
毛主席还将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分别授予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对革命有功的人员。至此,人民解放军官兵在正规化建设的道路上,迈出了新的步伐。
视频来源 | 京商传媒
图文来源 | 党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