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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奉献勇担当有作为 用心用情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2023-12-05 18:04  浏览:361  搜索引擎搜索“米优农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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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事迹分享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天津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办公室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办公室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工作部署要求,围绕家庭教育、妇女权益保障和未成年人保护等内容,履行好立法工作职责,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积极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天津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相关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家庭责任、政府推动、学校指导和社会协同等方面做出规范,为我市推动家庭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切实做好市人大常委会修订《天津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天津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的相关工作,进一步明确家庭、学校、社会和政府的四方责任,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深入开展立法调研,推动将修改《天津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列为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为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提供有效法治保障。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主要负责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侵害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危害国防利益罪审判和调研指导工作,及未成年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打拐等专项工作。近年来,该庭高度重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及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一是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恢复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专业合议庭建制,增强审判力量。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纳入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专业合议庭,细化工作分工。二是强化业务指导。严厉打击拐卖、性侵害、遗弃、虐待等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审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三是推进社会综治工作及法治宣传。加强与民政、教育、妇联等部门沟通协作,积极搭建家庭教育指导协作机制。深入中小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拓展青少年法治知识,提升法律意识。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姚华 中共天津市委政法委员会综治督导处(专项行动办)副处长

姚华同志树牢为民情怀,勇于担当重任,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无论在基层法院从事未成年人案件审理,还是在市委政法委从事执法监督和平安天津建设工作,都将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不变的初心使命,多次参与协调解决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重大疑难案件,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主动走访联系政法部门,努力构建法治化、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推进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从家庭走向法庭,从法庭走向社区,全力做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各项工作。连续三年参与组织天津市妇女儿童维权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会同市妇联精心甄选典型案例,参与组织办案法官、检察官等“走进直播间”线上宣讲活动,引导广大妇女儿童自觉依法表达诉求、运用法律维护权益,推动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和谐环境。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李伟 天津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五支队三大队大队长

李伟同志战斗在全市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第一线十余年,坚持以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己任,带队组织全市打拐力量强力打击涉拐犯罪,始终保持了我市此类案件的高破案率,他以绝对忠诚履行了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任务。特别是2021年全国公安机关“团圆”专项行动以来,他按照上级打拐专项工作部署,创新机制,多措并举,组织全市强力推进。三年来,成功组织侦破公安部“6.19”专案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侵害妇女儿童案件1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名,找回解救被拐失踪妇女儿童89名;“团圆”行动期间组织举办认亲仪式18场,《“团圆”行动—助力离散家庭重新团圆》案例以并列第一名成绩被评为2021年天津市“我为群众办实事”十佳经典案例。该同志充分利用市反拐联席办职能,组织协调全市联席成员单位全力开展反拐、防拐宣传等工作,主持起草《天津市人民政府落实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实施方案》等一批规范性文件,为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工作建章立制,提升我市反拐整体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张凌志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

张凌志同志始终以司法为民作为信仰,为司法事业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和热血。自1999年参加工作后一直工作在民事审判特别是家事审判第一线,她身在法庭、心系社会,坚持从“抓焦点、找角度、讲方法”三个关键环节入手,围绕社会和谐有序、当事人切身利益,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将审理案件与宣传教育相结合,不仅督促监护人承担应有的责任,同时引导他们做到正向的家庭教育,多次结合民法典、宪法、未成年人纹身治理等内容走进社区、校园、单位进行普法宣传。在天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开展的“百年奋进守初心 勇立潮头担使命”“大中小学新时代先进人物进校园”活动中,到多所校园进行宣讲。作为天津法官学院的特约教师,讲授的家事审判、调解工作等课程获得培训学员的一致好评,被选为天津市与河北省法院系统交流课题。受到天津大学法学院的邀请到该校担任研究生论文答辩的法律实务外审专家,被天津工业大学聘请为校外实践导师。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王芳 天津市东丽区万新街道海颂园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王芳同志在16年的社区工作中,始终坚持用心用情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用“辛苦指数”换取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努力把群众的事“办实办细办好”,递交出“新海颂、新市民”的社区名片。当好思想转变“引导员”,把惠民生的事办实。面对还迁社区经常上访群访的问题,带领团队创新“海颂约吧”服务机制,约解上访“带头人”,解决群众“心坎事”,坚持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发挥社区大党委轴心作用,用真招实招解决妇女群众急难愁盼,使“上访”变“志愿”,引导“她服务”,把妇女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组织周围,形成社区巾帼志愿服务合力。当好权益维护“暖心人”,把暖民心的事办细。依托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联系广泛、服务妇女群众的工作体系,积极发挥基层妇联作用,帮助社区妇女儿童解决实际困难。聚焦解决社区妇女创业就业难题,积极对接各方资源,创新引进家政服产业链,搭建家政服务与就业社区平台,帮助500余名还迁社区妇女再就业。

图文来源:天津市妇联权益部

编辑:木南

校对:冬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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