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银保监会发布《2021年中国银保监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包括加强重大政策发布和解读回应、完善政务信息管理和公开平台建设、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强化公开工作组织保障四个方面。其中,银保监会首次提及,要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银保监局,机关各部门: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以下简称《通知》)。为落实《通知》要求,银保监会结合实际,制定了《2021年中国银保监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现将《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
2021年5月21日
2021年中国银保监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中国银保监会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监管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好政务公开,加强政策发布和解读回应,完善政务信息管理和公开平台建设,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为实现“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加强重大政策发布和解读回应
(一)加大监管政策公开力度。紧扣2021年中国银保监会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以及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持续加强监管政策及成效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按照要求,做好与“十四五”规划相关的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单位:政策信息制作部门、各银保监局)
(二)主动公开权责清单等信息。依法依规梳理我会权责事项,按规定向社会公开经审核确定的权责清单。(责任单位:法规部)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单位:法规部、执法信息制作部门、各银保监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派出机构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责任单位:财会部、各银保监局)
(三)增强政策解读实效。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表政策解读文章等形式,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同时,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改进咨询答复工作。通过及时有效的政策解读和咨询答复,精准传达政策意图,助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责任单位:办公厅、政策信息制作部门、各银保监局)
(四)加强公众关切回应。增强舆情工作的敏感性和主动性,通过多渠道广泛了解舆情反映,主动回应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同时,紧扣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公众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责任单位:办公厅、舆情涉及部门、各银保监局)
二、完善政务信息管理和公开平台建设
(五)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更新官方网站上的行政法规文本。(责任单位:法规部、各银保监局)在2021年底前将现行有效规章通过官方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责任单位:法规部)
(六)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针对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全面推行官方网站集约化建设,构建网上政府的数据底座。推动官方网站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2021年底前实现官方网站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责任单位:办公厅、统信部、各银保监局)
三、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
(七)加强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以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为重点,继续推进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根据修订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组织银保监会系统各单位抓好贯彻落实,推动更多有价值的基础性数据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办公厅、各银保监局)根据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做好银保监会系统相关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责任单位:法规部、各银保监局)
(八)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通过开展工作培训、编发答复模板、加强案例交流等方式,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责任单位:办公厅、法规部、各银保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结合银保监会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并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责任单位:办公厅、财会部、各银保监局)
四、强化公开工作组织保障
(九)加强指导检查。银保监会系统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推广抓落实、出成效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开展工作培训、座谈交流等方式,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责任单位:办公厅、各银保监局)对本要点明确的任务,要梳理形成工作台账,抓好落实。同时,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责任单位:办公厅、任务涉及部门、各银保监局)
(十)改进工作作风。避免过度要求下级单位提供自查报告、情况说明等材料,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正确对待社会上各类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原则上不以行政机关名义领取民间奖励,不选择性参加评估结果对本机关有利的发布会、论坛等相关活动。依法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避免简单地以第三方评估代替应由行政机关自身开展的考核、评议。(责任单位:办公厅、各银保监局)
各银保监局及银保监分局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机关各部门要按要求在年底对本要点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并报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