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 [切换]
  • 二维码
    米优网

    手机WAP版

    手机也能找商机,信息同步6大终端平台!

    微信小程序

    微信公众号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新闻 » 热点新闻 » 正文

    一地立法“禁止诋毁、侮辱大龄未婚女性”!网友:全国推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10-27 12:19:26   浏览次数:5  发布人:9619****  IP:124.223.189***  评论:0
    导读

    近日,山西修订地方法规,将“禁止诋毁、侮辱大龄未婚女性”写入法条,相关话题登上热搜。10月24日,微信公众号“山西日报”刊发的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称,《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由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9月24日修订通过,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包含了多条涉及女性权益保护的相关条例。《办法》


    近日,山西修订地方法规,将“禁止诋毁、侮辱大龄未婚女性”写入法条,相关话题登上热搜。

    nload="this.removeAttribute('width'); this.removeAttribute('height'); this.removeAttribute('onload');" />

    10月24日,微信公众号“山西日报”刊发的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称,《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由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9月24日修订通过,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其中,包含了多条涉及女性权益保护的相关条例。

    《办法》第二十一条明确,禁止诋毁、侮辱大龄未婚女性,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或者残疾婴儿的妇女以及不育妇女。

    第二十二条要求,禁止利用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信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实施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遭受网络侵权的妇女及其近亲属有权通知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妇女或者受害者合法权益。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限制账号功能、关闭账号等必要措施予以制止,防止信息扩散。

    第二十七条明确,密切接触女性未成年人的单位应当建立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招聘工作人员时,不得录用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录用后发现具有上述记录的,应当及时解聘。

    此外,在财产权益方面,《办法》第四十五条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丧偶、离婚、户无男性等为由,侵犯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应当享有的合法权益。第四十七条还强调,妇女享有与男性平等的继承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风俗习惯、婚姻状况为由,剥夺妇女依法享有的继承权。

    这一举措引发热议,不少网友表示支持,并呼吁“全国推广!”

    nload="this.removeAttribute('width'); this.removeAttribute('height'); this.removeAttribute('onload');" />

    针对此事,有媒体发表评论称——

    长期以来,大龄未婚女性常常被贴上“剩女”等标签,与之伴随的则是职场晋升受阻、家庭催婚压力、社交场合的隐性排斥等歧视。

    山西率先立法对此“说不”,向社会传递出明确信号:女性的婚姻状态不应成为被评判的标尺,任何形式的歧视都将受到法律规制。充分尊重个体选择、摒弃标签化评判,山西此次立法实践,对我国落实妇女权益保障也具有积极的样本意义。

    本文转载自『中国青年报』微信公众号,来源:山西日报、澎湃新闻、大象新闻、新京报、网友评论等

    ● 参与活动



    不推荐电脑端访问(用户少)
    请微信扫一扫,查看完整信息(记得微信收藏)
     
    (文/匿名(若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发布者) / 非法信息举报 / 删稿)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昵称为 9619**** 发布的作品,本文仅代表发布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发布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154208694@qq.com删除,我们积极做(权利人与发布者之间的调停者)中立处理。郑重说明:不 违规举报 视为放弃权利,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有个别老鼠屎以营利为目的遇到侵权情况但不联系本站或自己发布违规信息然后直接向本站索取高额赔偿等情况,本站一概以诈骗报警处理,曾经有1例诈骗分子已经绳之以法,本站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若遇 违规举报 我们100%在3个工作日内处理!
    0相关评论
     

    (c)2008-现在 pifa.naodi.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