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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4个单位!438人!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即将开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2-13 18:56:16   浏览次数:9  发布人:cbe7****  IP:124.223.189***  评论:0
    导读

    2月13日海淀区政府网发布公告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海淀区教委所属的124个事业单位共招聘438人网上报名于2月17日正式开始心动不如行动快来了解一下吧⬇⬇⬇全文公告如下按照北京市和海淀区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海淀区教委拟面向高校毕业生202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本次公开招聘涉及海淀区教委所属的124个事业单位,共招聘438人(岗位


    2月13日

    海淀区政府网发布公告

    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

    海淀区教委所属的124个事业单位

    共招聘438人

    网上报名于2月17日正式开始

    心动不如行动

    快来了解一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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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文公告如下

    按照北京市和海淀区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海淀区教委拟面向高校毕业生202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海淀区教委所属的124个事业单位,共招聘438人(岗位信息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毕业时能够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择业期内应未缴纳社会保险)。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

    北京生源毕业生年龄限40周岁及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84年2月21日至2007年2月20日之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相关条件均须符合2025年北京市关于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的各项相关要求,其中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

    (六)招聘单位所规定的相应条件

    详见附件,具体包括从事该岗位须具备的学历(学位)、专业等。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岗位条件未要求提供教师岗位从业资格证书的,上岗时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过不适宜从事教育工作的行政处罚的;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2月21日每天9:00-17:00

    报名网址:https://www.hdjwrc.cn/(海淀教育人才网系统)首页-“海淀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入口”。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填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全部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得修改。区教委组织用人单位对提交报名信息成功的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审核状态,网上审核通过人员,审核状态将显示为“网上初审通过”。网上初审通过的考生可以在报名系统中打印《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毕业生)》。未经网上报名及审核不通过人员,不能进入下一步环节。

    在报名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重新上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报名结束后,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初审结果,报考人员须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并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状态,如有疑问,可联系各招聘单位咨询。

    (二)现场确认

    须本人亲自现场确认。

    确认时间:2025年2月25日9:00-14:00

    确认地点:各招聘单位现场确认(详见附件)

    现场确认时所需材料:

    1.《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毕业生)》(下载打印后签字);

    2.身份证(正、反面);

    3.北京市生源毕业生须提供户口簿(卡)首页、本人页;

    4.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统招证明(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统招”或“非定向”的,无须开具统招证明)、已毕业的学生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

    择业期内的毕业生,还须提交存档单位证明信(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留学回国人员,户口必须在京,需提供户口簿(卡)首页、本人页,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以及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

    5.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2025年普通中小学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有高校出具的师范教育类专业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6.能够证明具备招聘单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上述2-6项所需确认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三) 打印初试(笔试)准考证

    通过现场确认审核的考生,请在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2月28日每天9:00-17: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初试(笔试)准考证。

    (四)初试(笔试)

    初试由区教委统一命题、组织,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初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初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十个工作日内在海淀教育人才网(https://www.hdjwrc.cn/)公布。招聘单位在初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招聘人数及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拟进入复试人员(达到或超过约定比例的按照约定比例确定拟进入复试人员;未达到约定比例的按照初试合格人数确定拟进入复试人员)。

    (五)资格复查

    招聘单位将拟进入复试人员相关材料交区教委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通过人员进入复试。

    (六)复试

    复试由区教委统一命题、组织,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

    复试采取先试讲后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试讲环节不指定具体范围,由进入复试人员根据申报岗位学段、学科课程标准自行准备微课内容,直接面向考官授课,试讲总成绩100分,60分为及格线,试讲在15分钟内完成。半结构化面试,总成绩100分,60分为及格线,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完成。复试成绩由半结构化面试成绩和试讲成绩组成,其中半结构化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30%,试讲成绩占复试成绩的70%。

    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初试成绩占30%,复试成绩占70%。综合成绩及格线为60分。

    复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十个工作日内在海淀教育人才网(https://www.hdjwrc.cn/)公布。

    招聘单位在复试成绩合格人员(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复试成绩均合格)中,根据每个岗位招聘人数及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选。若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采取加试试讲的方式取第一名。

    (七)考察、体检和公示

    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和体检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招聘单位将考察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用人员信息在海淀教育人才网(https://www.hdjwrc.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前如出现考生个人放弃或资格复查、考察、体检不通过等情况,按照规定在考试合格、符合条件的人选中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顺延。公示一经开始,不再顺延。

    (八)资格终审

    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终审。资格终审通过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未通过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从报名开始到招聘结束期间,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考生本人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自行及时上网查阅各项公告公示事宜,因考生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现场确认、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所有拟聘教师岗位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应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010-88487392 010-88472680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

    2025年2月13日

    公告原文及附件

    获取各招聘单位具体报名地点

    及岗位信息

    编辑:李祎乔

    来源:海淀区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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