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有一则新闻,说东北某地两个农民,因偷吃老虎肉而被判刑入狱。东北虎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它可以吃人,而且不犯法,可谁敢吃它?这两位老兄,偏不信邪。不光偷猎,还敢偷吃。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这可是我有生以来,第1次听说人吃了老虎的肉…… 对一般人而言,别说吃老虎肉,就是老虎屁股也不敢随便摸……
老虎吃天,的确无处下爪,可遇上人却一抓一个正着。老虎吃人是天性,而且吃了人也不犯法。人吃老虎却是兽性,而且吃肉犯法。国家明文规定,老虎是重点保护动物,非法猎杀就是犯罪。
人吃老虎,不可能像老虎吃人那样生吞活剥,肯定是先把它打死,然后剥其皮吃其肉,最后再用骨头泡酒……可东北虎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能否逮得住,打得死姑且不说,就算你是武松再世, 你也不能冒天下之大不韪呀!国家明令禁止不能猎杀,这两个老兄却铤而走险,不光想大发横财,还想大饱口福。一般人不光做不到,而且连想也不敢想。不光没有这个胆,也没有这种口福。这两个农民,的确不是一般(一班)人,应该是(二般)2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