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 [切换]
  • 二维码
    米优网

    手机WAP版

    手机也能找商机,信息同步6大终端平台!

    微信小程序

    微信公众号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新闻 » 热点新闻 » 正文

    保障养老机构安全这道题,应该怎么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10 10:22:30   浏览次数:691  发布人:4b78****  IP:124.223.189***  评论:0
    导读

    11月28日一早,来自检察机关、民政部门的有关人员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到江苏溧阳一家养老机构进行走访考察。“目前这里有多少个床位?”“房间里有哪些配套设施?”最高人民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厅厅长元明与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邦华边走边问边查看。“我们目前有900多个床位,每个房间都配备了独立的卫生间、电视、橱柜等。”养老机构负责人一一回应。这是检察机关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暨“检护民



    11月28日一早,来自检察机关、民政部门的有关人员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到江苏溧阳一家养老机构进行走访考察。

    “目前这里有多少个床位?”“房间里有哪些配套设施?”最高人民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厅厅长元明与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邦华边走边问边查看。

    “我们目前有900多个床位,每个房间都配备了独立的卫生间、电视、橱柜等。”养老机构负责人一一回应。

    这是检察机关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暨“检护民生”座谈会前的“预热”。一上午的实地走访结束后,与会人员齐聚一堂,针对推动落实落细“十一号检察建议”进行交流与探讨。

    “零容忍”打击侵犯老年人权益犯罪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养老机构安全监管,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2023年12月底,最高检结合司法办案情况,向民政部制发“十一号检察建议”。

    “养老问题是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后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多次提到了‘养老’这个关键词,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视。”在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常州老三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样衣部部长李承霞看来,“十一号检察建议”指出养老机构存在的问题很有针对性。过去一年,检察机关推动民政部门解决相关问题,体现了依法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治担当。

    从最高检通报的2024年度全国检察机关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十大典型案事例中,可以一窥检察机关对此付出的努力。

    王某因生活不能自理入住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一家养老院接受看护。2020年9月至10月期间,辛某作为养老院的看护人员,多次对王某实施辱骂、威胁、殴打等虐待行为。公安机关将其抓获后,起初并未立案。经检察机关立案监督,公安机关以辛某涉嫌虐待被看护人罪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今年7月,法院以虐待被看护人罪判处辛某有期徒刑十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8万余元。

    针对该案反映出的养老机构存在的管理漏洞问题,沈阳市区两级检察机关协同两级民政部门联合对涉事养老机构进行走访,详细了解养老从业人员的招聘及管理、日常护理等情况。不久,检察机关与民政部门会签《关于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监管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两部门从信息共享、从业人员监管预警、专项巡查督导等方面协作配合,共同构筑安全和谐的养老环境。

    守护老年人的财产安全同样重要。在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中,贺某利用老年人寻求高质量养老服务的需求,虚构建立养老院、预售旅游区养老床位、康养度假等项目,骗取老年人巨额养老集资款。经姑苏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贺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座谈会上,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葛晓燕指出,守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是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各级检察机关要依法从严惩治侵犯老年人人身权利,以及利用养老机构名义实施的电信诈骗、集资诈骗等犯罪活动,对涉嫌犯罪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

    把“十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落细

    “十一号检察建议”制发近一年,成效逐步显现。检察机关和民政部门如何将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

    “我们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推动养老机构安全监管领域建章立制。”江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爱君举例称,为强化对养老机构设立、运行安全方面的监管,泰州市检察机关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农村家庭作坊式养老机构无照经营、托养服务协议不规范等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向民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落实监管责任。

    作为较早关注到养老机构安全问题,并制发检察建议的省份,河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贾志宏坦言,“十一号检察建议”提到的案件情况更为复杂,发现的养老机构安全监管方面突出问题更多。该省检察机关充分研判本地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形势,因地制宜,提出精准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的方法举措。

    “我们立足检察办案,通过开展自行补充侦查等方式,精准打击侵犯养老机构内被看护人人身权利犯罪,并发布典型案例,示范引领全省检察机关通过高质效办案保障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贵州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姜正权介绍。

    甘肃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柳小惠告诉记者,该省检察机关与民政部门签订《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合作协议》,在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工作联动等方面与民政部门形成共识。同时,该省检察机关在一体履职、综合履职上着力,形成刑事打击、民事侵权监督、行政违法监督和公共利益保护的工作格局。

    一年来,民政部门积极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同样给出了一份亮眼的答卷。

    “为从源头上杜绝风险问题的发生,我们指导养老机构围绕身体、心理、精神等情况,对入住老年人进行安全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照料护理等级,并建立档案资料。对有智力障碍或没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分区居住、专人看护。”甘肃省民政厅副厅长常正虎告诉记者,民政部门对养老机构在职在岗员工经常性开展养老服务法规和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引导从业人员提高遵纪守法意识。

    养老机构发生的刑事案件,很多时候具有偶发性。在江苏省溧阳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中,两位高龄老人在养老机构内因琐事引发争吵后厮打,造成一名老人轻伤。受理该案后,检察官通过走访发现,该养老机构在活动室内没有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进行管理,也没有安装紧急呼救设备,监管存在死角。

    针对此类问题,常州、溧阳两级民政部门在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中也给出了针对性举措——加强重点环节监管,要求养老机构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建立昼夜巡查和交接班制度,确保对老年人的监护不间断。

    不断健全完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律

    “十一号检察建议”制发后的成效令人欣喜,但不可否认的是,当前养老行业尚处于发展完善阶段,养老机构不断暴露出的问题,需要一步步去解决。

    “当前养老机构从业人员文化水平和法律意识不高是个重要问题,但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短缺是个更大的问题。”江苏一家养老机构负责人直言,因为养老机构看护人员工作任务繁重,社会认可度低,很多人不愿意从事该工作,不少养老机构存在一名看护人要照顾多名老年人的情况。

    养老机构安全监管更是一个立体工程。养老机构安全不仅涉及对被看护老年人人身权利的保护,还牵涉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经营管理等一系列问题,而这些工作涉及不同的监管部门。

    此外,不少民政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当前社会普遍关注养老机构安全问题,但相关资金投入较少,对于老年人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也需逐步完善。

    对于上述问题,各地在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中也有所关注,并进行了积极探索。

    如,针对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短缺的问题,浙江省兰溪市检察院推动当地民政部门探索院校合作模式,相关职业院校可在养老院设立实训基地,缓解人员不足压力。检察机关还推动养老院与乡镇医院进行合作,通过医生定期坐诊的方式,弥补养老机构医疗服务不足的情况。

    再如,各地检察机关和民政部门在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中,积极联合消防、卫健、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一起走访养老机构,致力于形成多部门联合监管的格局。在此过程中,江苏省溧阳市检察院与民政等部门还联合开发了“颐养智图”一体化监管平台,在线实现养老机构全方位动态监测。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备受关注的老年人人身权利问题,不少地区检察机关联合民政部门探索建立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入职查询机制。从防患于未然出发,督促养老机构将曾经实施过故意伤害等危害人身权利犯罪的从业人员调离密切接触老年人的岗位,给他们重新调配新的合适岗位。

    在全国政协委员、纽思达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魏青松看来,当前养老机构安全监管方面取得的成绩是可喜的,要持续加大“十一号检察建议”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社会大众的安全养老意识。同时也要加强对农村养老问题的研究和关注。

    养老安全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亿万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最高检和民政部相关负责人均表示,将以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为抓手,凝聚工作合力,共同守护老年人晚年平安幸福。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作者:崔晓丽 王晴)


    不推荐电脑端访问(用户少)
    请微信扫一扫,查看完整信息(记得微信收藏)
     
    (文/匿名(若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发布者) / 非法信息举报 / 删稿)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昵称为 4b78**** 发布的作品,本文仅代表发布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发布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154208694@qq.com删除,我们积极做(权利人与发布者之间的调停者)中立处理。郑重说明:不 违规举报 视为放弃权利,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有个别老鼠屎以营利为目的遇到侵权情况但不联系本站或自己发布违规信息然后直接向本站索取高额赔偿等情况,本站一概以诈骗报警处理,曾经有1例诈骗分子已经绳之以法,本站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若遇 违规举报 我们100%在3个工作日内处理!
    0 条相关评论
     

    (c)2008-现在 pifa.naodi.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