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毛海龙
做实审判监管、夯实司法责任、抓实实质解纷……近年来,陕西省铜川市两级法院(以下简称“铜川法院”)持续以创一流司法作风、创一流司法能力、优化审判管理、优化解纷路径“双创双优”专项工作为载体,最大限度推进“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推动审判执行质量稳中有进、持续向好。2024年,铜川法院审判执行质效指标全部处于或优于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参考区间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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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2日,陕西省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案件质量推进会 供图 陕西省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两案而解多案
“段法官,谢谢您。7个案子均达成和解协议,我们再不用纠结这个事情了。”今年2月,铜川市辖区某办事处负责人高兴地向铜川中院法官段建纲说道。此前,该院受理了申请人陕西某建筑公司、铜川某建筑公司分别以铜川某区办事处为被申请人提起的两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撤销仲裁裁决案件。承办法官段建纲审查后发现,两起案件的仲裁程序及仲裁依据的和解协议均存在违规行为。若根据现有证据裁定撤销仲裁调解书,这两个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可以很快结案。
令段建纲意外的是,双方当事人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在法院还有两件执行实施案件和两件执行复议案件,在仲裁委员会还有一件案件正在仲裁。“如果不能真正做到服判息诉,双方当事人必然会陷入无休止的诉讼中。”铜川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如何在双方对立情绪严重的情形下,以两件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为抓手,推动当事人之间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揽子”实质化解?“情同此心、换位思考。”段建纲给出了解题密码。
然而,当法院干警试图和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时,一方当事人态度强硬且明确拒绝让步。“做司法工作就是做群众工作,只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诉求和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就没有解不开的心结、调解不了的矛盾。”段建纲和团队其他干警在反复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后,当事人的态度逐步缓和。其间,段建纲还多次向执行部门了解执行进展情况,向仲裁委了解仲裁案件办理情况。双方当事人慢慢放下成见,愿意协商解决纠纷。
于是,段建纲趁热打铁,从法律角度帮助当事人找到利益平衡点,促成了当事人自愿就双方涉及的所有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揽子”达成了一个整体协议,从而实现了纠纷彻底化解。
让执行异议案件到“我”为止
“感谢法院对民营企业的高度重视和公平对待,真正解决了我们的燃眉之急。”铜川市辖区某建材厂负责人紧紧攥住案件承办法官赵西宁的手,连声道谢。2022年12月,某建材厂就其与某工程公司、刘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在穷尽查控措施后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没有财产可供执行。2023年5月,此案被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某建材厂是当地一家小型民营企业,如果生效判决确定的欠款及利息无法被追回,势必影响其生产经营活动。转机出现在2024年11月,某建材厂发现,铜川市某建设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款项,遂向法院申请追加某建设公司为被执行人。
“如果裁定追加某建设公司为被执行人,如何避免某建设公司不服而提起的衍生诉讼?”“如果裁定不追加,某建材厂必然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同时,在整个案件中,中小民营企业的债权又该如何保障?”为此,合议庭产生了激烈讨论。
如何既维护胜诉当事人的权益,又修复破损的社会关系?执行法官通过“情理法三维引导法”给出了既促进定分,又注重止争的最优解。本案中,执行法官讲清法理,引导某建设公司明确其辩驳意见不成立;讲明事理,引导其明确非理性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法律风险;讲透情理,引导其知道大型企业在经济发展中应当承担的责任。最终,法院在追加某建设公司为被执行人后,其未提出执行异议之诉,并表示将尽快履行义务。
近年来,铜川中院通过做实司法数据研判会商、发改案件集中剖析点评、案件质量评查反馈整改、信访案件研判纠偏、人民法院案例库随案查询、法答网即时解答等工作机制,不断引导法官杜绝“结案了事”现象,做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2025年第一季度,铜川法院上诉率为11.61%,同比下降了2.73%。
要定分更要止争
铜川中院干警深谙,“结案了事”并非司法的终点,“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才是司法的追求。2022年10月,一审法院就刘某与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农信社”)、梁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作出裁判,判决刘某承担还款义务。
“我是担保人,又不是借款人,凭什么让我还钱?”刘某不服一审判决,遂上诉至铜川中院。该院民事团队法官张鲜担任主审法官。张鲜审理后认为,刘某向农信社贷款,梁某是贷款的实际使用人,且农信社相关负责人明知借款使用人为梁某,因此,该借款合同应该直接约束农信社与梁某,刘某不应承担还款责任。
发回重审,直接改判,抑或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在张鲜看来,“虽然该案可以发回重审或直接改判,但作为二审法官如果没有真正将定分止争作为追求,当事人肯定还会为此奔波”。最终,在张鲜反复释法明理后,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矛盾纠纷得以圆满解决。近年来,铜川法院始终将调解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2025年第一季度,铜川法院民事案件调解率高出陕西省三级法院平均值10.78%。
“定分止争,定分是基础,止争是关键。铜川法院将始终依法断是非、用心息争讼,既化‘法结’又解‘心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铜川中院副院长周少英表示。
本期封面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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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杂志2025年第13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71期
编辑/孙敏